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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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疫情在全球工程合同中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若干讨论

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出现并爆发至今的2年多的时间里,疫情对工程造成了工期的延误、窝工等一系列影响,导致许多国际工程合同都无法正常履约。因此在各种国际工程合同中“不可抗力”条款的适用性,也成为了海外业主和中国承包商的关注点。“新冠疫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?”“是否可以用不可抗力条款向海外业主申请工期延长?”“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而引起的损失,是否可以用不可抗力条款来申请索赔?”等问题是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关切的问题。本文就FIDIC红皮书2017、FIDIC银皮书2017、FIDIC红皮书MDB版2010、NEC3/NEC4、JCT以及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(GF-2017-0201)》等几个合同对“不可抗力”的定义及认定进行了分析和探讨。

疫情时代供应链变化对国际工程项目的影响

新冠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蔓延,特别是国际卫生组织将其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来,疫情对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带来的影响逐步显现。国际工程项目具有物流费用大、周期长,存在一定的短期闲置和后续经营压力大的特点,因此新冠疫情对国际工程供应链的影响则更为明显。国际工程供应链主要包括物资设备的计划、采购、生产、出口、国际物流、清关、境内倒运等众多参与方在内的复杂链条。在这条环环相扣的链条中,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,都有可能导致整条供应链中断。本文就由疫情而引发的供应链变化,对国际工程项目的影响进行了探讨。